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出质人可以转让吗

2024-05-04 00:40

1.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出质人可以转让吗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出质人原则上不能转让。但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可以转让。
出质在质押行为中,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一、股权质押如何过户?
股权质押是不需要过户的,只需要进行股权质押登记即可。因为登记之后质权才会设立。股权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私下签的股份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私下签的股份代持协议是否有效根据情况而定。
满足以下条件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代持协议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股份的设质是指将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质押,设定质权。股份设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份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的除外。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股份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三、股权质押合同的什么时候生效
依法成立的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设立质权,必须签订质押合同,这是先决条件。但根据民法学原理,股权质押合同属于债权行为。设立质权系创设担保物权,属于物权行为。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出质人可以转让吗

2.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出质人是否可以转让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出质人原则上不能转让。但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可以转让。出质在质押行为中,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一、动产质押合同如何订立?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动产质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但书面形式的要求并不是质押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只具有证据效力。
二、股权转让完了多久可以质押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可以转让的股权,就可以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民法典房屋的使用权可否出质?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只有符合规定的动产和权利才能进行出质,因此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质,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 基金份额质权、股权质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权利质权的范围与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质权的特点如下:
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质权独有的特征是:
(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
(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权利质权的性质
关于权利质权的性质,主要有权利让与说和权利出质说两种观点:
1、权利让与说
权利让与说认为,原来质权的标的限于有体物,而所谓质权本仅指物上质,权利之上不可以设立质权。权利质权实际上是以担保为目的,而为权利的让与。尤其是债权质,质权人有直接收取质权标的债权的权能;如果不把债权的出质看作是债权的让与,则无法说明其理由。
2、权利出质说
权利出质说又称权利标的说。此说认为,权利质权与物上质权在本质上并无差别,所不同的只是其标的而已:物上质权以物为标的,而权利质权以权利为标的。权利人让与有交换价值的权利,与让与有交换价值的物,应依同一的理由,权利可以是交易上的标的。至于设定一般权利质权须依权利让与的规定,以及债权及其质权人可以直接收取质权标的债权,只不过是为了方便而已,不能直接视之为权利让与。出质的权利仍然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取得的是与出质权利不同的权利即质权。因此,权利质权性质上应是以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此说为通说。

基金份额质权、股权质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4.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之后股权还能转让吗

基金份额和股权出质后,原则上不能转让。但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可以转让。出质在质押行为中,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

法律分析: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

6. 民法典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能否转让

民法典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能转让。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的,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 民法典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能否转让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不能。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的,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民法典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能否转让

8. 民法典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能否转让

法律分析: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转让受到限制。法律规定是,不得转让的。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 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 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